近期職場霸凌事件頻傳,勞檢處於113年間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776件,相較於111年成長近4倍。受理113年職場不法侵害申訴案件中,有關言語暴力者占52%,有關工作分配或職務調動相關內容者占22%,至於有提及肢體暴力者,則占3%。申訴案件中前5大行業分別為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金融及保險業、支援服務業及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受理案件數年年大幅增加,代表勞工對職場友善有越來越重視的趨勢,但申訴案件數尚無法代表所有情況皆為職場霸凌並達到不法侵害之程度,勞工申訴樣態中亦包含職場同事間偶發之摩擦及不愉快。對此,雇主應依法建構完善的防範措施及事件處理程序,並加強員工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的訓練,創造友善的工作環境。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指出,勞工若疑似遭遇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可循公司內部管道向雇主或監督與管理者正式通報,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召集相關人員成立處理小組進行雙方協調處理及後續追蹤關懷。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