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罷免團體趕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2月20日生效前,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共收到64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部分為罷免對象為同1人,或經不予受理程序後重行送件),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據了解,經中選會2月25日審議後已有19件立委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2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可進入二階連署;另有9件立委罷免案並未達提議門檻。中選會3日再公布審核結果,另有13件立委罷免案可進入二階連署,並有3件立委罷免案未達提議門檻。而此次通過者皆為國民黨立委,未通過者為吳思瑤等3名民進黨立委。
據了解,中選會最新一波審核通過名單,包括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羅智強、謝衣鳯共13人。至於3件未達提議門檻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與陳瑩罷免案,補提以1次為限。
先前中選會審核通過名單,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中選會指出,不符門檻規定,需依法補提連署書,並以1次為限,此均為法律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