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條文明定,警察、消防等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

林智群發文表示,憲法跟預算法都規定修法前要提出財源評估,結果現在立法院藍白委員好像把「立法」當成許願池,以為修法就可以把錢生出來,「錢從哪裡來,都不用管的?」

林智群質疑,「這個方案比年金改革前的75%還高,怎麼會越改越多錢?」老警察辛苦,年輕警察就該死?年輕警察現在要幫前輩買單?過10、20年後,錢不夠,再砍這些人(現在的年輕警察,20年後的老警察)的退休金,這不是缺乏年輕人嗎?

「警察退休都可以拿到8成薪水,老警察還不馬上退休?」林智群指出,反正有月退7.4萬元,另外找一個工作,賺得一定比繼續當警察來得多,幹嘛還當警察?並直言「老警察一大波退休潮,工作會由誰來扛?年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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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升現役警察福祉而非月退!綠營論述:調薪漲津貼都是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