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昨召開第三度羈押庭,檢察官與柯文哲辯護人就柯文哲的實質影響力、隨行秘書許芷瑜(橘子)的涉案角色、勾串證之虞進行法律攻防,檢方認為柯即便辭黨主席,其實質影響力不因辭職而有異。
此外,柯文哲交保在外時,在民眾黨臨時中央委員會直播說「我認為公務員不會故意去做違法的事情」,而當時柯文哲接到京華城陳情時的手諭「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不僅卸責給公務員,也形同隔空暗示串證,加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已否認偵查中說詞,檢方認為,即便柯文哲建議明列出不得接觸的共犯、證人名單,但能發揮效果有限,仍無法防止勾串。
對此,柯文哲答辯手諭內容是他的口頭禪,直言檢察官就是動作太大,下不了台,若檢察官認為他不會因辭職黨主席就沒影響力,那麼他在土城看守所,就會完全沒有影響力嗎?「如果要繼續關我就直接說」。
據《中央社》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柯文哲所犯罪名的本刑最重為無期徒刑,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審審理期限為第1次裁定羈押3個月,必要時可延押6次、每次2個月,即最長可達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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