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合議庭半夜3時10分裁定柯文哲等5人全數交保,因適逢半夜,須等早上8時30分上班後,台銀人員到場點鈔,因此,北院告知柯文哲等人律師於上午8時30分統一辦保,而早已備齊保金的彭振聲律師團,只好再提著現金先回去,等到早上再赴北院辦保。

截至上午10時,5名在押被告中,彭振聲已率先繳完500萬保釋金後順利重獲自由,李文宗的加保800萬保釋金仍在持續進行中;至於超過千萬元的交保金,則不是在北檢繳交保金,而是須到北檢附近的台銀清點繳納。

北檢昨(26日)認定柯文哲等5在押被告涉犯圖利、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起訴,且都具體求處重刑,柯文哲在京華城弊案中,被控收受沈慶京元賄款,違法增加京華城容積,還侵占政治獻金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不法所得高達9371萬。沈慶京除被控行賄柯文哲1710萬元外,還行賄應曉薇5250萬元、應女助理吳順民363萬餘元,3人均被依違背職務行收賄罪起訴。

彭振聲則被檢方認定,身為北市副市長,明知違法仍圖利京華城百億不法利益,但犯後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減刑後量處3年徒刑。至於李文宗,則與柯文哲共同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與柯文哲同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

台北地院承審合議昨晚分三個法庭同步開接押庭,審判長江俊彥訊問柯文哲、受命法官許芳瑜訊問沈慶京、應曉薇、陪席法官楊世賢審理彭振聲、李文宗,直到今天凌晨1時20分許陸續審理完畢,合議庭彙整5被告筆錄,再經審慎評議後,認為除彭振聲認罪外,柯文哲等4被告均不認罪,但檢方偵查期間已傳喚多名證人詳盡調查,未來交互詰問的串證風險降低,且未說明遭通緝的柯文哲貼身祕書許芷瑜涉案情節,雖涉犯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但沒有羈押必要,仍可以具保替代羈押,因此裁定柯文哲3千萬元、沈慶京4千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李文宗原200萬元交保後再追加8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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