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在2023年11月總統大選期間傳訊給她的內容,被北檢作為證據,那段期間同仁在討論募款事宜,因此收到柯文哲簡訊時,她認知是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捐過款了,不宜再去勸募,也並沒有後續處理。

黃珊珊表示,起訴書中針對2022年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竟然只有3個理由:「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excel表記載1500」、「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卻沒有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證據,北檢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元,且是沈慶京親自交付給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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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的事實查了四個月,卻只有『某時地』?不是說市長室?工地現場?都查不到只好拿簡訊充數,四個月了,押人也沒取到供,起訴內容更證明這四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黃珊珊如此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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