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12月20日《財劃法》逐條討論首次進入表決前,民進黨團提議點名表決,當時清點現場在場人數為106人,但贊成民進黨團提議者僅42人,二次表決時為43人,也就是說綠委「51戰隊」有8至9人不在場沒參與表決。

而在許智傑、邱志偉被拍到外出的時間裡,國民黨版《財劃法》第3條、第4條,以及高金素梅撤回提案等案都完成表決。


推薦新聞:警世影片|他開自動駕駛就不管 「這輛車」衝對向猛撞殺1歲嬰


黃揚明表示,即便到了當晚8時51分,在民眾黨版《財劃法》第8條再修正條文表決時,民進黨團提議點名表決,清點在場人數100人,但贊成提議的兩次分別只有43、45人,這個人數甚至比黃國昌在直播舉出的民進黨立委剩47人還要少。

許智傑昨天提告黃國昌後在臉書發文,表示「我從頭到尾都有投票,沒有錯過任何一次表決」,黃揚明表示,但顯然許智傑確實沒有所有表決都參與。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柯文哲開庭|黃國昌批還是沒證據 「從頭到尾只聽到檢察官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