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捲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 北檢起訴彭振聲、應曉薇等11人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5月2日,因京華城購物中心容積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爭議遭民眾告發,台北地檢署獲報後同時偵辦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案,2案經過約7個月偵辦,於近日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除柯文哲,其餘在押被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4人及其他被告應的助理吳順民、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暨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等9人遭起訴,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威京法務經理陳俊源則獲緩起訴,其餘3人則罪嫌不足不起訴。另政治獻金案中,會計師端木正也遭起訴並求刑1年,起訴書並指出,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李文娟則是犯刑法第 336條第 1 項公益侵占罪被起訴。總計柯文哲4罪共被求刑28年6個月。
遭求處20年重刑 阿扁因病聲請保外就醫
政治人物因涉貪而郎噹入獄並不罕見,但能在外趴趴走長達10年的就不多見了。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二次金改等案,在2008年11月12日遭羈押,事後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判刑20年確定,2010年12月入監,接著2013年4月19日又轉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監獄服刑,然而執行至2015年1月5日時,他因精神疾病與腦部病變,獲准保外醫治出監。
聲請保外就醫 阿扁無視中監「5不原則」
前提是必須遵守台中監獄函令「不進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的5不原則。
然而直至今年5月5日通過第38次延長保外就醫、已9年多未入獄服刑的阿扁,顯然擁有特權,多次無視5不原則,遊走法令模糊地帶,但仍未被命令回監。
例如2016年起,他多次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雖然事前向監獄報備獲准,但他仍於2019年5月在餐會現場站上「肥皂箱」規避「上台」,高歌《愛拼才會贏》。直至去年5月凱達格蘭基金會慶祝成立17週年之際,阿扁也還是充滿活力地主持募款拍賣會,跟當初獄中悲慘的情況判若兩人。
甚至在,2018年3月,阿扁還現身兒子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造勢晚會,雖然過程中阿扁都沒有開口發言,但仍上台送菜頭給兒子象徵好彩頭,父子相擁營造晚會高潮。同年9月5日,日本《產經新聞》刊登陳水扁的專訪,內容是阿扁呼籲台灣應該發動獨立公投,對抗中國,而被外界質疑陳水扁怎麼可以接受媒體訪問,但台中監獄表示阿扁不是主動受訪,只是與旅日台灣人團體談話的內容被媒體報導出去,沒有違規。
2020年之後,阿扁轉趨活躍,2021年起在《微微笑廣播網》主持「有夢上水」節目,曾邀請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高雄市長陳其邁等政治人物當來賓,節目開播一週年時,阿扁還說最想邀請的人是總統蔡英文。
2022年4月7日,阿扁甚至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喊冤,鉅細彌遺公布21項國務機要費的流向,身為此案被告的阿扁雖以健康因素聲請停審獲法院准許,但卻在記者會上侃侃而談案情,引發議論。
到了2024年國慶大典,陳水扁更受邀出席觀禮,這是他自2008年5月卸任之後,相隔17年首次參加國慶大典,引發朝野高度關注。
陳水扁頻踩紅線讓矯正署頭痛 修法刪除「6個字」
值得一提的是,或許是因為陳水扁屢屢踩紅線,「監獄行刑法」2020年修正後,矯正署調整子法「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並更名為「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新法刪除「保持善良品行」等文字,改為「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等同部分解除阿扁身上的封印。
根據修正後的保外就醫規定,保外就醫前提是受刑人必須已經採行過「戒護就醫」,在戒護就醫後,仍不能或無法獲得適當的醫治,才能報請矯正署參酌醫囑後核准。而所謂「不能或無法獲得適當的醫治」,是指以下6種情況:
一、罹患致死率高的疾病,繼續服刑恐怕不能保住生命。
二、衰老或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障礙嚴重而無法自理生活,在監獄難以獲得適當的醫治照護。
三、病情嚴重,必須長期在監獄外住院治療。
四、肢體障礙嚴重,必須長期在監獄外復健。
五、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的危險。
六、罹患法定傳染病,在監獄中難以適當隔離治療。
柯文哲多久能申請假釋?
依據刑法第77條規定,對於被判有期徒刑的受刑人,申請假釋前至少需要服刑期間的一半,其次是「展現真摯的悔改之心」。例如,若判刑為10年,則至少需要服刑5年方可提出假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