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律師今(16)日指出,偵查實務上應會於應曉薇羈押期(12月28日)屆滿前偵結全案,如考量柯文哲等被告起訴後接押,並預留時間讓中籤合議庭審理被告的審判中羈押事由,故本週提早偵結起訴符合實務常態。
不過,由於朱亞虎認罪行賄,且法院近十年貪污判決見解穩定,「只要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判有罪,沒有例外」,因此不論是210萬元、或加上1500萬元、或4000多萬元等金額多寡,柯文哲都必定會依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定罪。
黃帝穎律師分析,柯文哲滅證「事實」已在延長羈押被檢方載明於聲請書上,且法院裁定也肯定檢方聲請,因此不論是搜索當天一小時不開門刪除檔案、要求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碎掉木可內帳等行為,「滅證」會是柯文哲接續羈押的重大主因;更嚴重的是,目前橘子仍潛逃海外、串證滅證風險無法解除,這也是柯文哲起訴後接押的致命事由!
黃帝穎律師進一步說明,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最重無期徒刑之重罪,依據《刑事訴訟法》,重罪羈押在審判中的期限最長為35個月,若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羈押期限部分重新起算,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重罪羈押在審判中則為最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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