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臉書發文,指出勞動部第一份報告稱「無法證明吳姓工程師遭長官職場霸凌」,第二份報告則表示「吳姓工程師遭受長官職場霸凌,並因而導致輕生」,兩份報告天差地遠,黃國昌直言「第一份調查報告明顯在包庇掩護。」

因此黃國昌認為,勞動部應該說明「誰該為第一份調查報告負責?」、「參與第一份調查報告的諸位『長官』,還適合繼續擔任主管嗎?」此外,謝宜容還涉及濫花公帑的貪瀆弊案,但勞動部切割,表示檢調在立案調查,不屬於他們調查範圍。

黃國昌表示,「姑且不論『行政調查』與『刑事調查』本屬二事,豈容勞動部如此切割迴避」,更嚴重的是,他在衛環委員會所公開檢舉,謝宜容濫用公帑送禮的弊案,勞動部卻提供內容虛偽不實的回覆、為謝宜容掩飾犯罪,「到底是誰下令提供虛偽資料掩飾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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