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2周前曾在節目上公開表示,自己提案不到48小時,就被媒體說是親共條款。但人民的言論思想行為自由,必須受到保障,而退將行為是否真的代表喪失對中華民國認同?如果只是單純行為的示意,就不可相提並論。為避免模乎焦點,她決定暫緩提案。當時該提案共有5名藍委連署,包含黨團幹部傅崐萁、林思銘、藍委陳永康、葉元之。

而隨著議案排審,翁曉玲今日再度提案,提案內容將退將等人赴中參與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全數刪除。案由並指出,對於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因參與大陸地區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交流,如有因旗、徽、歌等行禮、唱誦或其他類似表達禮貌之行為,竟處予新台幣二百萬以上一千萬以下高額之罰緩,或剝奪、停領部分月退休給與等嚴重處分,已明顯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之保障。

提案連署的立委包括,國民黨立委高金素梅、黃仁、徐欣瑩、賴士葆、盧縣一、邱鎮軍、林德福、傅崐萁、葉元之、林思銘、陳永康、林倩綺、陳雪生、鄭天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