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今日邀請退休教授張介能出席「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他是10年前在高雄左營遭性侵殺害的陳姓女教師的丈夫。
張介能在會中發言表示,雖然他本身不是學法律,但卻是以一個當事人的身分到場,相信說出被害人家屬的意見,能提供一定參考。他表示,明天就是太太遇害10週年,在10年前的今天,妻子在高雄的哈囉市場買菜,直到自己下班都還沒回家,「警察告訴我我最好回去看車內,結果幫我找太太的妹妹、妹夫一起找到了,我妹夫手電筒一照,我太太在後座腳踏板地方,那一幕我不想多說」。
張介能說,什麼叫最嚴重之罪,大法官能解釋嗎?人權裡應該包含被害人人權,但台灣的被害人卻完全沒有地位,家屬沒有詰問權,自己要發表意見還要被動的等法官傳喚,補述書也完全沒有回應。
他難過表示,最高法院竟認為犯下此案的劉姓加害人「非犯最嚴重之罪」,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