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聲明強調,沒有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黃士修表示,「沒進自己口袋,仍然可以詐領財物」,現在人頭管道多的是,「希望妳的律師,在被檢方證明金流之後,不是拿此點做唯一抗辯」。
另外,林穎孟指控法官漠視對她有利的證據,無視冤情「根本是有罪推定」,黃士修也坦言是有些法官政治判案,他自己吃過虧,後來他拿過去同類案件的裁判書做答辯,合議庭逆轉勝無罪,「但妳要像我一樣證明自己有冤情啊」。
黃士修指出林穎孟要求法院把判決書和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但本來判決書就會PO上網,只是需要一點時間,至於答辯書狀也沒法律限制不得公開,雖時可貼出來,「妳一直都不敢貼,哪來的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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