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全文〉
各位朋友好,針對今日媒體報導判決結果,因我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書,聲明如下:
1、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
2、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3、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
4、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江宜潔/綜合報導】曾獲封「甜心議員」的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遭控,任職期間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助理費逾26萬元,事後被北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直到今(29)日北院宣判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其3年8月刑、褫奪公權2年,另依貪汙圖利罪再判5年8月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林穎孟稍早怒發四點聲明。
〈林穎孟全文〉
各位朋友好,針對今日媒體報導判決結果,因我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書,聲明如下:
1、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
2、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3、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
4、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