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修《財劃法》」,陳其邁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但修法必須經過中央、地方充分協商,再由財委會進行審議,他認為修法應該從人口結構、土地面積、發展經濟、區域治理等各項因素審慎考量,並指出藍版《財劃法》的4項不公平:
1.首都保留3%分配款,合不合理?所有統籌分配款分配方式全部按人頭來計算的話,人口一定是集中在城市都會區,鄉村地區人口比較少,意味著所有資源都集中在都會區,擴大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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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結構老化各縣市都不同,高雄65歲以上長輩的人口達54萬人,比台中市多7萬人,比桃園市多17萬人。長輩照顧包括長照、醫療等社福支出,可說是沉重負擔。不考慮人口結構的話,對社會福利、醫療健保支出更重的中南部地方縣市政府,形同懲罰,很不公平。

3.以區域的土地面積來看,高雄幅員遼闊,土地面積是台北近11倍之大。以颱風為例,要搶修的道路、橋樑,以及基本建設需求、治水、公共建設等,這些經費都遠比台北市來得多。假如單以人口,卻忽略了土地面積計算,對高雄市來講不公平。

4.沒有考慮到各縣市發展產業結構不同,以高雄為例,高雄市碳排是5235萬噸,台北1000萬噸碳排,碳排是台北5倍之多;高雄發的電約500億度,其中很多是燃煤電廠,我們用的電大概307億度、6成,其他的電都南電北送。不管是碳排或是電力的負擔,都造成南部、中南部對環境負擔的成本增加
,「高碳排、空汙,這些是高雄市自己本身願意承擔的嗎?不能像疊羅漢一樣,負重前行、在最底層的,像重工業發展城市,最辛苦承擔也最重,分配比例比較少;在疊羅漢最頂端享受風光的,竟然還可以分配到3%首都的特別分配額(約246.9億),我覺得這個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