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墮胎罪自1980年代「優生保健法」實施以來,早就已經等同不存在,在醫療院所進行的自願墮胎,事實上是幾乎不可能成罪,仍有的漏洞是已婚婦女必須經配偶同意才能人工流產,但單身婦女反而不用。台灣基進質疑,法務部竟然要對被架空40年的法律提高罰金,「難道不應該乾脆一點,直接廢除墮胎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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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台北黨部主委吳欣岱也抨擊,「真的莫名其妙,墮胎還在刑法才不合時宜吧!法務部難道覺得這是解決少子化的方法嗎?」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看到這個消息後先是不敢置信,之後「直接理智斷線」,她痛批法務部修法大開性平倒車,「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

據《中央社》報導,婦團指出,人工流產選擇是女性身體自主權行使,除罪是全球趨勢。法務部昨天則表示,在廣納意見後會進行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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