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表示,八月底中火二期燃氣環評初審草率通過,中部環團日前北上要求退回專案小組重審,環境部隔日火速公告中火案排進10/30環評大會;台中市環保局在初審時僅提二項意見,未要求中火減少燃氣機組縮減規模,把關不力。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指出,目前運轉、營建中及通過環評的新增燃氣量,最遲2029就可汰換掉中火10座燃煤機組,然而中火二期燃氣開發計畫還在公然詐騙國人,頑守2035年才能煤電退場的落後死線,經濟部台電形同以政策暴力,讓中部人繼續再呼吸11年的燃煤毒氣,「盧媽媽不生氣嗎?」
中部環團籲請盧秀燕邀集「中部空污治理專案辦公室」成員的竹苗中彰投雲嘉地方首長,出席下週三(10/30)的中火二期燃氣環評大會,力擋中火變相擴張為世界第一(11.4GW)的煤氣火電巨獸;具體做法包括要求中火在1:1等量煤改氣原則下,將二期燃氣開發計畫的擴增四部燃氣機組,下修為兩部,據此將中火一期及二期增氣總裝置容量限縮為<=5.5GW,不可高於原本10部燃煤機組。
環團也籲請盧秀燕表態支持,中火轉備用的燃煤機組從6部下修為至多僅能有4部轉備用,並要求加嚴煤電啟用運轉條件,遏阻未來煤電復辟可能對國人帶來健康危害。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市府同樣關心中火二期燃氣計畫興建4部燃氣機組污染排放情形,也在環評審查會明確表達,堅持中火總碳排量及污染排放量應以112年為基準逐年遞減。市長盧秀燕也於10月19日中部8縣市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中共同簽署「2024中台灣區域氣候行動倡議」,同時納入「呼籲中央能源政策應加速脫煤、低碳轉型,並逐年降低燃煤電廠燃煤量」等內容,以監督中火的減排成果。
環保局也說,針對環境部預定於10月30日召開的中火二期燃氣環評大會,台中市政府重申維護空氣品質的立場,要求台電公司遵循「增氣必須拆煤」的原則,即每新增一部燃氣機組,必須至少拆除一至兩部燃煤機組,以切實保障市民健康。
針對中火第一期設置2部燃氣機組,環保局說,經過市府與市民努力與爭取後,台電終於承諾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願意拆除中火2部燃煤機組,若未來再興建4部燃氣機組,依台電公司規劃仍將保留6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未除役,未來隨時可能投入運轉,因此台中市不反對增氣,但應比照一期增加1組燃氣,就相對至少拆除1組燃煤,同時也建議全國各電廠都能比照。
環保局強調,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中火二期新增燃氣機組完成後,可能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增加,這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3月30日公布的「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相背離。
為管制燃氣機組污染排放,台中市已啟動第四次電力業排放標準修正作業,針對台電公司規劃未來於台中市增設燃氣機組加強管制,然而中火二期環評排放濃度(氮氧化物年均值為4ppm)明顯與台中市加嚴標準草案規定不合,應重新評估,以符合台中市加嚴排放標準。
此外,台中市也再次表達「增氣就一定要減煤」的立場,並應以112年為基準逐年減污減碳,且中火已是全國最大電廠,「不能將發電機組只集中在台中」,應分散過度集中的電力來源,降低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