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昨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涉及複雜倫理的代孕議題,需要更多細緻、耐心、理性的配套,確保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及同意,才有機會向下討論,「身為立委,我們本來就需要誠實地面對代孕草案中的各種風險、與各界對話找出最佳解方,這才是負責任的國會議員應該做的事,而非僅是自私地透過權力實現個人利益。」
陳昭姿則表示,自己倡議代孕解禁超過30年,自己的卵子早已無法受孕,法案通過她也用不到,談何透過權力實現個人利益,如果依照黃捷的邏輯,那黃捷「力推單身女、女同適用人工生殖法借精生子,也是透過權力實現個人利益嗎?」
陳昭姿回應總質詢爭議10點如下:
1.過去長期擔任行政院性平會委員的顧燕翎曾說「不孕不是病,為什麼會痛苦?」另一位委員黃淑英說「代孕是覬覦別人的子宮」。能說出這種對不孕症患者缺乏同理心、尖酸刻薄話語的人,如果不是心理變態、被害妄想症,那怎樣才算是?
2.若黃捷願意,我可以跟你分享子宮有病變的女性、不孕夫妻以及男男同志向我哭訴的故事,最嚴重的當事人甚至選擇結束生命。我們能一起想辦法協助他們組成心中的幸福家庭。
3.若黃捷有認識哪位女性「曾經」或「未來可能」被逼迫當代理孕母,歡迎也與我分享,我願意聆聽她的擔憂,並共同討論建立嚴謹的代孕制度。
4.我的人工生殖法版本包含單身女性、同志以及代孕,我反對任何一個族群被脫鉤處理。
5.以黃淑英為首的團體及民進黨部分立委,不斷要求將代孕脫鉤,但代孕已討論30年,開過2次政府舉辦的公民會議、3次國健署全國性民調、無數場公聽會、專家會議及豐富的研究報告。
6.請問單身女性、女女同志「借精生子」,政府有辦過公民會議、全國性民調嗎?他們所生的子女100%能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嗎?相關研究有比代孕還多嗎?如果以上的答案是否定的,若真要脫鉤,是誰該被脫鉤?
7.口口聲聲說要細緻、耐心、理性地討論,卻又說要脫鉤處理。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如果把代孕拿掉,根本連討論機會都沒有。請不要用「反動的修辭」來包裝成進步價值。
8.黃捷委員所稱衛福部收到600多條意見多數與代孕有關。請你先去了解那些意見的蒐集方式、信度、效度以及來源。
9.我倡議代孕解禁已超過30年,時至今日我的卵子早已無法受孕,即便代孕法案通過,我也用不到,你卻指我是透過權力實現個人利益。按照你的邏輯,你力推單身女、女同適用人工生殖法借精生子,也是透過權力實現個人利益嗎?
10.我祈願你本人、你的姐妹、你的親朋好友都有個健康的子宮,永遠不必承受我、以及我身後數千不孕患者所受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