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發文表示,2019年鼎越開發372億向京華城公司買下156地號土地,不僅拖了2年才過戶,期間還放任由「前地主」京華城公司,去提156地號土地的都市計畫變更,聲請容積獎勵。2020年、2021年京華城公司實際上已非地主,實質上所有權已出售,名義上也將所有權信託予凱基銀行。

游淑慧指出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還能以都市計畫法24條提起都市計畫變更,「正當性和權利何在?」游淑慧提出3點事實。

1.不管是鼎越或者是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的負責人現在都是被告。他們背後也都受沈慶京實質掌控。

2.鼎越最後也確實支付4.7億,作為容獎取得的對價回饋。

3.現在容獎利益就是鼎越在享受。

游淑慧強調,「鼎越開發想要以容積不是他申請為由、拿回土地,希望法院千萬不要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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