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京華城案,28日深夜裁定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涉嫌貪污、收賄,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其中已認罪的朱亞虎具有潛逃國外生活能力等原因,裁准羈押禁見。

黃帝穎分析,法院裁准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的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行賄罪」,這代表檢廉查對京華城弊案金流及不法利益已有所突破,且證據獲得法院支持,才能成功聲押獲准。

他解釋,由於李文宗是柯文哲大帳房,曾任柯文哲競總財務長、辦公室主任等核心要職,而李文宗的金流與不法利益遭檢廉掌握,且獲法院支持裁定收押禁見,這將使柯文哲直接面對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此外,黃帝穎提到,北檢已4度提訊柯文哲,並連日密集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經比對供述、證詞,檢廉蒐集證據再度說服法官裁准29張搜索票,才能兵分29路進行第二波搜索。

黃帝穎強調,這代表第一次搜索範圍以外,尚有其他罪證資料具保全必要,京華城弊案持續擴大,這也讓柯文哲圖利罪及收賄罪的有罪風險直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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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具保停押 柯文哲慘了?律師提往例「被告都判有罪」無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