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召開院會,由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劉世芳、國防部長顧立雄都對此回應。

《民防法》現行規定,主管機關因民防工作必需,於戰時或事變時,得協調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簽發徵購命令,徵購供急救醫療使用的藥品醫材。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民防法》雖未明列藥品品項,但針對臨床常用且可能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已持續滾動納入必要藥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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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表示,不管是天災或是人禍的時候,必須要成立若干小組,各位所看到的預告修法裡面,有提到所謂的收容或者是物資的部分,也是協助大家所熟知的民防系統,跟整編、處理有關係。

顧立雄指出,加強全社會防衛的韌性正是嚇阻的一環,唯有不但是軍事方面要加強自我防衛的能力與決心,全社會防衛也要加強韌性,統合起來就足以產生一種嚇阻,才能夠真正維護台海的區域和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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