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先前提出「修改憲法訴訟部分條文」第4條修正草案,目標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意即現有的15名大法官中,未來至少要有10位以上大法官進行評議討論,至少要有7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進行最終判決。

林思銘今天受訪表示贊同翁曉玲的提案,說少數大法官僅是少數觀點,無法代表多元聲音,對聲請釋憲的民眾影響甚鉅,因此這會期會列優先法案,目前已排入明天的程序委員會,本周五(27日)就會進入一讀。

翁曉玲日前說明,憲法判決都是建立在人民基本權利上,也會影響國家、政府組織與制度營運變革,認為如果僅由少數大法官作裁決,無法真正反應多元聲音,因此決定提高表決門檻,讓表決更有正當性。

同時,她也期待能在10月31日前通過草案,或至少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