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在臉書上指出,民眾黨提出的兩張圖其實隱藏著滿滿吐槽點:首先第一點,「第一個圖第一點就不對了!」他表示,民眾黨引用的是「台灣省」規定,「你台北市是獨立於台灣省的直轄市,怎麼會適用台灣省的規定呢?這個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民眾黨翻箱倒櫃10天,只能找出『台灣省』的法條?黃國昌、黃33的法律能力沒這麼差吧?」
再來,民眾黨第二張圖依舊是引用台灣省規定,不過林智群說明,即便讓你適用台灣省這個施行細則第34條之2,此條文明文規定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能適用,但京華城為18年建物、樓高超過5樓,因此並不符合這個規定,且民眾黨第二張圖亦未將規定內容寫出來,「這就是告訴你一半的事情,帶風向,程度不夠的人,就被牽去了。」
最後第三點,林智群認為若一切合法,那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還用得著給應曉薇4700萬元,編列4.3億公關費嗎?「原來小沈是大善人,大家都錯怪他了!」林智群不禁感嘆,民眾黨在黨主席被押了十天、想了十天後,如今才想出這個說法,「他們是不是以為大家都是文盲,看到字多就沒辦法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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