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臉書發文指出3大事由:
1.有證據足認柯文哲圖利京華城200億元涉嫌重大:
裁定書指出,「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2.柯文哲至少涉犯圖利罪,且不排除收賄罪:
裁定書指出,「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之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與共犯沈慶鏡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被告所述,仍與已為本院羈押之共犯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3.柯文哲有羈押的必要:
裁定書指出,「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
推薦新聞:櫻花妹課堂「掀內褲拔陰毛」燦笑任你看 影片驚呆百萬人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今晚拼12強冠軍! 台灣球迷賽後集結高喊「Team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