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律師考試二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中,第二大題寫道:「甲董事長遭檢舉涉及賤賣公司土地給自己開設之人頭公司,淘空資產導致公司重大損失。某年5月27日上午8時,多位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公室,也不准使用通訊設備,連上廁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客戶欲來拜訪甲也遭調查員拒絕,甲感覺很不自由。上午10時搜索結束,調查員詢問甲可否配合到案澄清疑點,甲同意並隨同調查員前往某調查站接受詢問。直到18時,調查員再度詢問甲可否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甲亦同意並於19時到達地檢署,檢察官於21時開始訊問甲公司土地買賣以及海外投資之過程,並要求甲交代細節以及據實回答,直到28日凌晨1時,甲表示甚為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行使緘默權,檢察官當庭宣布逮捕甲,讓甲休息至早上8時,問甲精神如何、需不需要繼續休息?甲稱精神尚可,檢察官繼續對之訊問,至16時,檢察官以甲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甲。後檢察官以甲涉犯特別背信以及內線交易之罪名,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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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看了紛紛表示「老師考的真的出現啦」、「原來去年就有考了」、「穿越時空的時事考題」、「我只有聽過預測考題的,沒聽過用考題預測未來的欸」、「律師考試的題目居然真實上演了~比起學測都是先有新聞時事,才拿來命題厲害多了~」、「先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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