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如下:

一、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張文貞長期任教臺灣大學,致力比較憲法及國際人權法之教學與研究。她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及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過去,最為指標的,像是釋字第748號的「婚姻平權」法案,張被提名人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之專家意見。

二、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

姚立明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二十多年。長期關注臺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

姚立明曾任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積極參與李登輝前總統所推動的憲政改革工作,他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眾所皆知的是,姚被提名人富有真知灼見且公正不阿,因而成為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總統府提供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總統府提供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何賴傑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秘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擔任112年憲判字第14號法官迴避案鑑定人;他也曾擔任臺灣法學會理事長,積極參與民間法學團體學術交流。

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總統府提供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

陳運財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他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臺、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並發起成立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總統府提供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王碧芳歷任三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21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641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在司法行政歷練上,她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臺灣的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總統府提供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廖福特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在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臺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他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總統府提供

七、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劉靜怡長期在臺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她也曾多次參與憲法法庭重大釋憲案件。而劉靜怡在國際學術參與也表現亮眼,目前擔任人工智慧國際組織GPAI專家職務,從事跨領域研究與專業諮詢,其學術研究成果有助人工智慧時代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之保護。

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總統府提供
副總統蕭美琴今天公布司法院長、副院長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總統府提供(由左至右劉靜怡、王碧芳、何賴傑、張文貞、蕭美琴、潘孟安、姚立明、陳運財、廖福特、張惇涵)
副總統蕭美琴今天公布司法院長、副院長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總統府提供(由左至右劉靜怡、王碧芳、何賴傑、張文貞、蕭美琴、潘孟安、姚立明、陳運財、廖福特、張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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