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指出,彭振聲26日在調查小組會議證實三項事證,包括「因柯文哲交辦,才組專案會議」,彭振聲說,他當公務員一輩子,沒想過「市府要去幫忙民間單位研議、組會議」這種事,為護航京華城,柯文哲把公務員當成財團員工一樣在指使。

其二,2020年11月11日的「公展決行」為何是時任市長的柯文哲親自簽名,彭振聲說,因為他自己不敢簽,對此許淑華則表示「可見本案離譜」。

其三,彭振聲也透露「柯文哲一直都對法院訴訟知情」,彭振聲說,柯文哲曾親自詢問,關於12萬平方米樓地板面積的意見。當時彭振聲建議,不該無視法院,擅自推動,但柯文哲獨斷硬推。

許淑華質疑,「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容積三項罪證,這可比2000萬假帳、4300萬買房嚴重多了!現在居然還炒作媒體想開記者會大玩串證?我呼籲檢調單位應該作出即時應對,別讓柯文哲繼續敗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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