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鳳指出,她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表示,在比對過第二類戶籍謄本之後,可以證明柯文哲就是濟南大樓3樓的所有權人,且該謄本上無「他項權利部」,顯見是在無任何貸款的情況下購入。
林楚茵批評,柯文哲曾在今年1月18日大選後表示,要把補助款拿來捐黨、做公益使用,但今天就被踢爆用選舉補助款購屋並登記在自己個人名下,這是哪門子的社會公益?她說,柯文哲說買商辦是要做為個人辦公室使用,但柯文哲沒說的是,這間商辦目前是出租給其他公司使用,不是作為柯文哲辦公室;這間商辦就算以後作為「柯文哲辦公室」,是不是要民眾黨跟柯文哲租?如果政黨要使用,為什麼不用政黨名義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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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直疑,不動產買在個人名下,看起來就像是「KP商標授權費」食髓知味,未來不只能透過民眾黨跟柯文哲租屋把錢洗進私人口袋,即使民眾黨倒台,柯文哲還是能繼續擁房爽當包租公。批評柯文哲,柯文哲說把國家還給你,事實是鈔票歸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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