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報送內政部彙整公開。政黨未申報或申報不符規定,應於一定期限內申報補正,有屆期未申報、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的情形,將註記、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針對未申報的政黨,依法可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補正而未補正的政黨,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內政部指出,各政黨申報完成的財務書表內容,均已公開於「政黨資訊網」(https://party.moi.gov.tw/),歡迎民眾上網瀏覽查閱。
推薦新聞:明天3架F-16V戰機伴飛奧運國手返台!賴清德16日要辦「台灣英雄大遊行」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林佳龍率無人機產業訪團赴立陶宛 盼持續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