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近日公布各縣市去年總決算審核報告,截至112年底止,除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等3縣市無公共債務外,其餘19市縣政府受公共債務法規範之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數8518億8604萬餘元,較108年底之1兆4億338萬餘元,減少1485億1733萬餘元,各市縣均呈現減少趨勢。另外,與截至111底止,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相比,則減少396億5383萬餘元,僅桃園市增加10億4602萬餘元。
報告也指出,全台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超過200億元共有7個縣市,包括高雄市2387億2799萬餘元、台北市1451億4113萬餘元、台中市1185億7616萬餘元、新北市1179億9560萬元、台南市494億元、苗栗縣354億90萬餘元、桃園市338億364萬餘元。而7縣市中,以高雄市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