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桃園市龍潭區2019年間有一處興建中之違章建築,經民眾檢舉後,龍潭區公所原本認定為興建中違建、理應即報即拆,但違建地主卻寫了陳情書給區公所,結果違建不但沒拆除、還繼續興建,且傳出是由市議員張肇良出面關說所致。

桃檢昨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服務處、張肇良住家等十處,目前包含張肇良等五人列被告,而時任龍潭區長胡星輝也列證人,隨後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以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方向偵辦。

桃檢稍早表示,由於檢方認為張肇良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之虞,故今日清晨訊問後向桃園地院法官聲請羈押,另被帶回之陳姓女子以10萬元交保、何姓女子以8萬元交保、魏姓女子以8萬元交保,以及王姓男子、邱姓男子等兩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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