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指出,她在未上任立委前就已參與此案一路追蹤,2022年7月第一案家長確認有報案,所以警政單位24小時內就會轉知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也有轉知教育局。且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明明早在之前就可以依照2021年國教署函知的《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規定,請「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但教育局卻無積極處理。而且如果教育局當時就有調多日監視器察看,那為什麼不知道該園有嚴重的監視器死角問題?也沒有要求高度爭議的業者加裝監視器?家長懷疑是因為當時教育局消極怠惰,或根本縱放業者和被告,才會讓被告有恃無恐在監視器死角犯案,導致後續受害孩童越來越多。
林月琴表示,2023年7月多名孩童受害,事件大爆發且狼師被羈押後,教育局不停向家長表示,2023年3月相關法規通過後,違法事件調查才歸他們管。教育局更表示2022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因為沒有家長到教育局「立案」,明明家長有報案,社會局管轄的家防中心有受理,有轉知教育局,且家防中心內部開擴大會議討論時,教育局也有到場,但教育局卻一直要講說,社會局沒有將相關資料和名單給教育局,所以才無法處理,因此我們想問2022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到底是台北市政府的哪個局處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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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進一步指出,2023年7月案發後,教育局行政調查A案6個孩子成立並裁罰,B案7個孩子卻表示查無證據因此不成立,想問前面6個孩子的案件已認定成立,為何同樣的受害情形,後面7案卻不成立,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說調查情形請家長自己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家長們始終不明白不成立的原因為何,7月案發時,受害者家長表示要幫忙教育局指認和釐清幼兒園監視器時,教育局以人力不足無法陪同查閱監視器、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非正當理由不能洩漏公開等理由推託,而後又表示因幼兒園監視器內有「其他兒童」的影像,恐無法讓家長幫忙指認。
吳沛憶則指出,在去年2023年8月的會議上,家長要求看幼兒園的監視器,教育局雖然答應家長可以看,卻要求需在涉案幼兒園陪同和同意下才可以看。吳沛憶質疑,相關法規根本沒規定幼兒園要陪同,教育局憑什麼做此要求?何況在去年7月幼兒園的說明會上,園長就不斷幫嫌犯,也就是園長的兒子說情。說嫌犯很認真、很有愛心、都最晚才走,並聲稱是幾名家長和兒童亂說話,並威脅家長,只要對外討論就會提告,讓家長們不敢在第一時間幫助兒童與求救。對於這種顯然有包庇嫌犯和恐嚇家長疑慮的幼兒園業者,教育局卻要受害者家長跟嫌犯媽媽一起看監視器,這是什麼「請鬼拿藥單」的安排?
林月琴痛批,國民黨團昨天記者會還提到要修法,也提出修法方向,說要包含修正教保條例,主管機關可以在調查期間就介入調查,並把教保員停職、以及調查期間可以將可能有問題的狼師列管,這些現行法規《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項早已明文規定了,到底為什麼還要提這些修法?是沒看到法已明定?還是假裝沒看到?況且在修法以前,台北市政府就應該要落實調查期間暫時停聘、停職的問題,而不是出事了再推來推去!而且第17條第3項後段也早就明定,如何保障被調查人的工作權,根本不會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說的,暫時停聘將嚴重侵害工作權的問題。
林月琴提到,未來也會與民間團體彙整意見,將此次過程中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委員比例不均等、投票制度問題;兒少權法69條媒體無法報導之情形;不肖業者更名借屍還魂等相關狀況,納入未來修法方向,避免令人痛心的事件再度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