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針對此案多次進行朝野協商,本月13日,朝野協商終於達成共識,將法案名稱訂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不過又因綠營質疑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簡化了中配取得身分證的程序,麥玉珍不滿遭到抹紅,民眾黨團也宣布撤簽協商結論,讓法案通過再度碰上變數。
劉世芳表示,本次專法的重點在於擴大新住民的定義,除了婚姻移民,還擴及專業移民和技術移民;表示我國政府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來到台灣,共同在這片土地打拼。此外,專法也明定政府應辦理生活適應輔導、就業權益保障等8大照顧服務措施;為使新住民得以使用其語言陳述意見,政府必要時應提供該語言之通譯服務;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應納入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代表,並鼓勵新住民投入公共參與,增進多元文化交流,新住民各項權益事項,均予具體化、法制化,以有效確保新住民權益。
劉世芳指出,本法通過後,中央及地方政府將全面檢討並修正各項法規和措施,逐步建構更多元且友善的環境,完善新住民權益,讓新住民家庭在臺灣安心久住。由於移民事務十分多元,涉及衛生、勞動、教育、文化等多個機關,為提升行政效能,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層級與功能,未來也相應調整,以有效即時解決跨部會議題。
劉世芳強調,內政部將持續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完善新住民相關政策,打造更友善的生活環境,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臺灣將成為更加多元、和諧及友善移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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