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吳子嘉於去年5月20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陳時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興訟求償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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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指出,吳子嘉在Youtube網站發表的言論,指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民進黨立委吳秉睿、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5000萬美元,以及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有總計1億美元價差,故陳時中、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購過程中有貪污或貪污未遂情事。

北院指出,經過證據調查,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吳子嘉在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北院認為,吳子嘉應對陳時中所受名譽權侵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審酌兩造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加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

陳時中今天下午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長時間受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他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

陳時中表示,自己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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