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涉嫌主導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土地重劃案;桃園檢方昨天聲請羈押,被桃園地院裁定交保後,檢察官當庭提出抗告,隨後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裁定認為被告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桃檢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並於昨晚提出抗告書。

對此,桃園地方法院表示,已收到檢方抗告書,明天(8日)上班日會立即進行後續作業,相關流程包括影印卷證、製作函稿、送印蓋章、安排人員送往高院,將會以「最速件」處理,預計明天下班前可送達,請高等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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