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藍營立委許宇甄、徐欣瑩、蘇清泉共提《選罷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改內容包含「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且罷免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以新北市第七選區立法委員葉元之為例,當時葉元之當選得票數為78,134,而該選區選舉人數為233,122,依照現行的《選罷法》罷免同意票只要58,281就可以成功罷免,若是國民黨黨團《選罷法》成功修法,罷免同意票則要達到「當選得票數78,134+1」也就是要有78,135張罷免同意票才能成功罷免,對照原先的罷免門檻,提高了19,854票。

依照原《選罷法》就任未滿一年可進行罷免之提議與連署,若國民黨《選罷法》通過,則要就任滿一年後才能進行罷免之提議與連署。圖片截自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資料。
依照原《選罷法》就任未滿一年可進行罷免之提議與連署,若國民黨《選罷法》通過,則要就任滿一年後才能進行罷免之提議與連署。圖片截自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資料。
若國民黨《選罷法》通過,罷免同意票需≥「當選得票數+1」罷免才會通過。圖片截自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資料。
若國民黨《選罷法》通過,罷免同意票需≥「當選得票數+1」罷免才會通過。圖片截自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資料。

國民黨此舉引發大量網友的不滿,網友留言表示「哇!原來這些法案還真的都"福國利民"啊!」、「從上任到現在都在亂」、「國昌當年還想把罷免門檻修低,到時他如果站在國民黨那邊就很好笑了」、「藍白垃圾這麼愛跟憲法挑戰,有種就試試看」、「國會濫權,卻要沒收人民權利,垃圾白藍」

而民進黨立委黃捷發文提到,如果國民黨認為制度有問題,為何在罷免黃捷、陳柏惟、林昶佐時,都不認為門檻太低?現在自己要被罷免,才急著修改?她說:「說白了,藍白強推國會擴權惡法,引爆民眾怒火,許多立委可能在就職一年後面臨罷免,結果他們連面對民意的勇氣都沒有。如果國民黨想避免被罷免,應是在這段時間好好表現,在覆議案起義來歸、爭取選民認同。」民進黨立委李柏毅也留言回應:「罷免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高雄人都知道不小心選錯人有多可怕。我們不接受國民黨調高罷免門檻!」

圖片截自黃捷Threads。
圖片截自黃捷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