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沈伯洋也在程序委員會進行發言,再次對於此修正草案作出說明,他表示最近很多人說,事先審查立法委員去中國,算不算是一種監控,沈伯洋回應這是一個報准的制度,你今天把行程讓聯審會看過之後,把行程放上網,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透明化,那這樣他們發生危機的時候,我們也才知道他人會在哪個地方,目前現行的法規中,縣市首長也是一樣的做法。
他也強調民主國家要做的事情最主要就是透明化,讓陽光可以灑進來,讓知道事情怎麼發生,這個並不叫做監控。
沈委員對國眾兩黨喊話,如果國民黨和民眾黨還是要持續退這個法案的話,可以先聽聽看他的說明,沈伯洋說:「其實因為一般人不是公務人員,所以我們能夠做的事情是要符合2個要件叫A加B,A叫做跟中國的黨政軍有簽約、有利益的交換等等之類,這樣也還不夠,還要B,B就是在臺灣去做違反民主的行為,譬如說蒐集臺獨分子名單、港獨分子名單,譬如說學校去跑去跟中國簽約,要求臺灣的教授在課堂上不能夠提法輪功,那符合這些要件之後,也一樣只是透明化而已,就是要申報讓大家知道你有做這件事情,就那麼簡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