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注居住正義,監察院日前也指出,社會住宅應採分級收費;而內政部日前推出「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原則」,外界卻質疑弱勢者反成租金分級的受害者,變調的社宅政策比錯誤的補貼更令人心寒。內政部昨天也發出新聞稿駁斥,該做法是要強化社會住宅對弱勢家庭的照顧,協助身心障礙者、受暴家庭、特殊境遇家庭等社會弱勢適用較低租金,期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並無「懲罰貧窮」的問題。
針對新版的社會住宅分級,有民團覺得是「假正義」,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受訪強調,目前為止按照分級制度可行,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將分級制度複雜化,既然複雜化,就要根據每個地方政府或民團提出的不同條件,尤其是北北桃3個地方政府再做有效檢討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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