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今秀出林佳龍在公聽會的逐字稿,稱當時他說「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那10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這個質詢並沒有辦法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但其實我們對於他的隱匿,是可以要求他對其失職負起責任;他如果說謊,更是要對其在國會殿堂所做的不實證詞或虛偽證據負起刑法上、政治上的責任。所以,這個質詢權是很重要的。」
洪孟楷詢問,當時他認為官員在國會說謊要有刑事跟政治責任,目前還是主張嗎?林佳龍則說,「對,他當然要能夠有他的效力」,洪孟楷則說,藍白通過的再修正動議,25條幫你答成了。
洪孟楷又稱,當時林佳龍說「不只是對政府官員,對於人民、社團、法人也都有善盡公民義務的責任」、「如果他為不實的證詞或拒絕來,就應該要科以罰則,例如至少要科 10 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果他做隱匿或虛偽的證詞,就必須要負刑法上的責任,就是一年以下或易科 100 萬元以下」、「對於反對強化立法院調查權的立委都應該要公布讓社會知道,問問他們為什麼要自我閹割?」
洪孟楷又問,目前還是這樣主張嗎?林佳龍則說,「是,因為那個調閱權是大法官解釋,立委行使職權、強化職權,要讓調閱權有效,第二配套就是聽證制度要改革,現在的公聽會立法院要去強化,這是對應的,但這不涉及司法調查權、監察院跟司法院」
洪孟楷則說, 他很負責任地告訴林佳龍,人民社團或是法人來聽證會有做虛偽不實沒有刑責,比當年林佳龍主張的還輕微,林佳龍是主張1年以下刑責,更說反對強化立法院調查權的立委,就是民進黨團51席立委,問問他們為何要自我閹割調查權?
林佳龍則說他的內容不一樣,他有上位的權力分立,依據《憲法》對五權規定,有關司法性調查屬於司法院跟監察院,在資料調閱權上要讓他有效,必須強化國會。
洪孟楷則連忙說不要混淆焦點,他還沒講到調閱或調查,而是討論公聽會跟聽證會,他從頭到尾都討論公聽會;林佳龍則說他是針對調閱,不是針對司法調查權,上面有權力分工,下面才有立法院怎麼強化行駛,外面都斷章取義他利用這個時間說明。
洪孟楷則說沒問題,「部長,我給你說明,我線現在不會說你藐視國會」,林佳龍則秒回應,「我沒有藐視國會的文字出現在提案」,洪孟楷則說,有一說一,你在公聽會上沒有說到藐視國會,這個還你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