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臉書反擊:
1.條文定義不清,都是藍白說的算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藐視國會罪中,反質詢跟虛偽陳述都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違反憲法的明確性原則,是否違法都是藍白自由心證,藍白不高興就可以「連續處罰」官員2萬到20萬元。
條文中的「政府人員」定義模糊,套用範圍可以很廣,也就是說,若不小心惹怒藍白,除了正式官員,政府的約聘、臨時人員也可能成為藍白開刀的對象,無限上綱處罰範圍。
對於這麼模糊不清,藍白可以隨便解釋的條文,民進黨團當然要反對,要求退回委員會實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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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軍隊、人民、企業的機密資料,藍白想看就看
藍白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條修正,立委可以要求政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關係人交出相關檔案資料,台灣任何機密隱私都是藍白的掌中物,根本是假聽證調查之名,行侵害人權之實。尤其是軍隊機密,藍白究竟要把軍事機密交給誰看?
民進黨團當初曾提出對案版本,把調閱調查權對象跟罰鍰對象,都限縮於受監督之公部門機構,而非無限擴大至一般人民,然而民進黨團版本通通在司法委員會遭強制散會封殺。

3.羞辱極具社會聲望的大法官提名人
針對人事同意權,藍白用訊問刑事證人的方式,對待社會上聲譽卓越者的大法官提名人,將法律條文變成羞辱專業人士的工具,這根本不是「完整的人事同意權」,而是「行羞辱之實的太上皇權」。
民進黨團對此當然也有修正版本,但一樣被藍白封殺在委員會,院會二讀只表決藍白版本,藍白版本過了就不會再討論民進黨版本。

翻攝自民進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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