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上午,《中華日報》管理的《中華新聞雲》張貼「郭台銘出現了!台灣阿銘的公開信」的新聞,內容主要是郭台銘表態支持國民黨「侯康配」,並呼籲支持者「集中火力將選票投給藍營候選人侯友宜、趙少康,「因為他們兩位是最有可能當選的候選人!這 是我的心願,更是我誠摯的請託」等語,同時有大量帳號在國民黨臉書群組散布「郭董事長今天表態了,投3而 下架1、1號」、「郭台銘出面了」。

對此,郭台銘透過發言人表示,公開信並非郭辦發出,並已交由律師處理,後來宣明智出面證實「這封信我經手的」,是以老朋友身分把郭董心中想講的話寫出來,有經過不同管道傳遞給郭台銘,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不埋單,他認為《中華日報》受國民黨控制,其中侯辦發言人黃子哲是中華新聞雲董事,認為公開信是國民黨在背後出招,因此告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中華日報》董事長陳樹、董事黃子哲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黃子哲則親上火線駁斥,宣明智已經坦言公開信出自他手,此事跟國民黨、侯辦完全無關,且《中華日報》也發出澄清啟事,坦言沒有查證,黃國昌卻還開記者會指他是《中華日報》董事要負責任等語,已損害他的名譽,不滿反告黃國昌涉犯誣告、誹謗等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中華日報》刊登的內容為轉發,並未加註其他自行表述的言論,無任何證據顯示朱立倫、陳樹、黃子哲有傳播不實,並使特定候選人不當選的意圖,且3人是否有實際參與新聞發布,容有疑義,無法僅憑新聞刊登認定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依罪嫌不足將3人不起訴。

另黃子哲提告黃國昌部分,檢察官認為,黃國昌是覺得新聞已影響政黨選情,才會提出告發,難認有誣告、誹謗犯意,同樣不起訴。

黃子哲(左)先前到台北地檢署怒告黃國昌誣告。資料照片
黃子哲(左)先前到台北地檢署怒告黃國昌誣告。資料照片
民眾黨向北檢告發。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向北檢告發。民眾黨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涉性侵女學生噁問「可否有下次?」 法律系教授5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