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逐條審查《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不過藍委馬文君在會議開始前程序發言,認為懲罰法是指軍紀微記、微失事件,修正草案從現有37條擴增到73條,這屬於重大修訂,裡面也有很多嚴重擴權、空白授權。

馬文君說,當初洪仲丘案發生後,《陸海空軍懲罰法》修訂第10條希望國防部不要黑箱作業,要求長官下令要書面下達,當時還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領銜連署,但現在卻又把它恢復,倘若長官要作違失卻又不願下達書面報告,那誰要承擔?這會衍生很多問題。

馬文君認為,修法草案因人設事、空白授權的條文太多了,甚至還可以剝奪退除給予,這樣不合理,認為若修法動這麼大,希望能先召開公聽會,更直言國防部想恢復軍法又不敢,把它藏到懲罰法,這樣傷害會很大,尤其近期頻爆發自殺案件。

召委王定委也贊同馬文君說法,但認為立委詢答可以先繼續,公聽會後再進行大體、逐條審查。綠委林楚茵、沈柏洋也都發生贊同,認為今天若不詢答,會浪費立院議事運作,可以藉由現場立委或是媒體,先點出修法問題替公聽會暖身。最終朝野達成決議,召開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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