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3日發生芮氏規模7.2級淺層強震,造成多縣市出現災情。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今天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首先說明建物毀損狀況。紅單主要代表建築結構損壞;黃單最主要代表非結構性毀損,如傾倒。這兩種狀況就停止使用,並進行補強或拆除動作。截至目前為止,紅黃單部份在逐漸整理中,紅單目前有44件,黃單有73件,其中花蓮在紅黃單部份各有32件。

吳欣修提到,針對此次震災,內政部特別將現有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重新做擴大使用。在重建、重構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由250萬提高到3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由80萬提高到150萬元;租金補貼則以受災戶以戶籍人口計算,3口以內每月8千元,最高到8口以上每月1.8萬元。

內政部提供震災租屋補助。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提供震災租屋補助。內政部提供

吳欣修談及,有些災民會自行租屋,就先提供租金補貼;比較不同的是,因為災情狀況,第一時間不一定能找到房子,只能依靠親友的部分,只要能提供租賃契約,就一樣能申請補貼,讓受災民眾快速找到安置地點。現在也提供全國各地包租代管屋源,其他縣市一體適用,由政府提供租金補貼,目前已媒合13戶。

吳欣修接續表示,若災民確定自行租屋、包租代管媒合租屋兩者皆無,目前交通部觀光署也協調民宿業者提供月租方案,受災戶一樣可以領取租金補貼,內政部也會與賑災基金會協調提供旅館及民宿業者提供受災戶的租賃獎勵金。初步調查,目前有70家業者提供498間房,預計可滿足1000多人的租屋需求,更詳細的方案近日會加速研擬完成。

租屋協助方案。內政部提供
租屋協助方案。內政部提供

在建築修繕部分,吳欣修指出,將提供耐震補強補助。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後,初評每件最高1.5萬元,詳評每件最高40萬元;經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或初評分數大於45分,可申請弱層補強補助。在集合住宅部分,補強補助每件最高450萬元,並不超過總經費85%為限。在單一透天住宅部分,補強補助每件最高50萬元。內政部並與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提供民眾諮詢及補助申請等全面協助,下週就會進行補導。

若碰到要拆除重建,吳欣修提到,將提出異地生活或原地重建兩種協助方案,一是透過適當的估價,由賑災基金會價購災損房地,受災民眾取得賑助金後,即可儘快於異地展開新生活;如民眾選擇原地重建者,亦可取得賑助金並參與政府的重建措施,政府也提供至少半年租屋補貼,完成後分回房地,完成後分回房地。

中長期為老重建補助。內政部提供
中長期為老重建補助。內政部提供

吳欣修說,若民眾選擇走危老重建,將提供擬訂危老重建計畫每案5萬5,000元,每戶最高300萬元危老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每戶最高補貼350萬元危老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財務協助,都市更新重建規劃每案最高800萬元,整建維護規劃每案至少80萬元及其他工程與耐震補強等經費補助。民眾申請重建、整建或維護規劃設計及整建或維護工程等費用補助,立即辦理優先核定。

吳欣修表示,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將以1.4倍基準容積、1.15倍原容+基準容積10%降低民眾負擔;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房屋稅重建後減半徵收最長12年。

都更補助。內政部提供
都更補助。內政部提供

吳欣修最後說明後續重點工作,將請縣市政府儘速完成災民安置意願調查,以利最短時間完成受災戶安置工作,並儘速蒐集住戶權屬資訊、調查整合重建意願,內政部及賑災基金會將協助加速進入重建程序。內政部也將持續擴大媒合花蓮在地旅館與民宿業者,提供受災戶多元居住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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