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事件越演越烈,多名藝人陸續轉發一份由陳文茜所撰寫之連署書、共同呼籲兒少修法,其中內容提及「5大訴求」分別為:
1、希望各界能一起鼓勵督促立委正視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修法加重刑罰,遏止犯罪。
2、立法之外並編列預算,要求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列入追蹤,防止重複犯罪。
3、監獄中對於兒少犯罪行為者,在獄中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精神諮商輔導等課程。
4、參考其他國家對兒少性侵害、剝削的法律,強制進行心理治療。
5、針對於社群媒體、傳統媒體,廣播電視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處以重罰。
不過,就在藝人朋友留言喊「修法+1」的同時,黃捷解釋犯罪本身就會有紀錄,警政都有資料庫;其次,兒少性剝削犯罪需須接受輔導,這點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51條本來就有;至於散播兒少性影像予以重刑,去年其實已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從原本3年以下加重為1~7年,且將持有兒少性影像變成刑事犯罪部分,同樣也是去年修法加重的。
「所以,藝人連署的5大訴求,其實都是現行法律就已囊括,對此案不是沒有罰則可處理、也不是沒有加重,工具都在。」黃捷強調,檢察官已於黃子佼案中予以緩起訴,且即便現在修更多法也罰不了已犯案的黃子佼,「但,作為國會議員,除了第一時間聲援被害者,做他們的後盾,我們更有責任來檢視法律層面的修正,提案盡可能做到全面性的防堵。」
黃捷認為,這個議題透過有影響力的藝人們連署、引起大眾關注,都是讓事情改變的好起頭,且有人甚至冒著丟工作的風險也願意發聲,都應該給予肯定,但要讓改革能持續前進有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凝聚彼此共識、協力合作,畢竟「兒少性剝削零容忍」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將沉痛的心情,化作改革的力量。接下來,懇請大家持續積極行動,讓更多人加入保護兒少的行列!」
此外,黃捷今日也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修正提案、送出完成,並於稍早PO文表示:「說到做到,我盡力做我能做的。盼大家除了關注,也能化作更實際的行動。」黃捷進一步呼籲,面對兒少性剝削與非法偷拍性影像,大家可遵守「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購買」,且不與犯罪分子為伍,「光是這樣,你就已經在保護許多可能正在受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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