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表示,依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今日發布地震通報,因地震顯著致影響大眾運輸,請各機關(構)學校差勤彈性處理,以應實際需要。
人事總處說明,機關同仁於上班途中,如因地震導致遲到者,請人事單位依個案事實合理從寬認定。
人事總處並表示,如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等情形,為處理善後,得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自行決定停止上班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在15日範圍內,得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班(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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