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民眾黨前黨員馬治薇今年初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立委,期間被檢調查獲涉收受中國逾100萬元新台幣資助參選,被桃園地院收押禁見,民眾黨也將她開除黨籍。桃園地檢署今年3月依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起訴馬女,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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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治薇今天在準備程序庭時辯稱,在擔任警政時報記者時在中國認識「冰姐」、「阿浩」,後來成為朋友;提供「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對方只是為了聊天使用,

馬治薇辯護人也說,國會聯絡人名冊並非機密,立委及助理等人都有,但面對法官詢問,是否知道名冊印有「公務使用嚴禁轉載」字樣,馬治薇則說沒有注意。

針對收受美元、虛擬貨幣達100萬元資助部分,馬治薇則說,是與「冰姐」、「阿浩」聊天後對方留給自己,要她「收下就好」,她不知道該怎麼禮貌性退回,後續收錢就沒有再詢問對方,錢也都混在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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