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推動不在籍投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民進黨團希望以對事不對人的公投優先,並以事前申請的移轉投票形式進行,確保由當事人為之,安全性可以受到保障。而國民黨提到的版本是違憲的,這公民課本都有教,憲法第129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也很清楚,必須返國行使投票權,因此國民黨版就有違憲的疑慮。
吳思瑤指出,境外通訊投票有相當高的技術需要克服,國外也有作弊的案例,因此資安保護要進一步研議;再者,不在籍投票也涉及選務成本提升,而國民黨版更形同大喇喇為中國境外勢力介選大開後門,若國民黨說中國可以設投開票所,要設在哪?其他國家的境外投票通常是在使領館為之,如果台灣可以在中國有使領館就是兩國論,中國能接受嗎?
吳思瑤質疑,在中國投票怎麼投?她也舉出中國的村里長選舉,中國的投票所在武警拿槍「護衛」下投票,而這種方式會不會讓投票意志受到中國政治壓力?這是不自由、受到威嚇、受到高度干預的投票。
吳思瑤也提及中國《國安法》第2條、第11條規定,國家安全指的是國家政權完整,若進行投票行為,很可能就被中國送法辦;此外,中國《郵政法》也規定,因國安需要,可由公安等警察機關依法律程序對通訊由縣進行檢查,意指中國可以扣上國安的大帽子檢查通訊、郵件,若國民黨要主張通訊、郵寄投票,中國可以打開信件確認,是否為中國認可的人選。
吳思瑤強調,國民黨版的不在籍投票法案不僅違憲,還可能讓在中國投票的民眾於危險境地,可能被送中共國安法辦,這是中國公然介選的不自由投票行為。請國民黨針對怎麼設投開票所?面對檢查票券怎麼辦?被中國法辦怎麼辦?面對這些問題不要逃避、直球對決。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問國民黨,南韓可以在北韓投票嗎?不在籍投票本來就是目前國內的選制改革積極項目,所謂不在籍投票是不在戶籍地投票,第一是要在投票所投票,第二是要在台灣投票,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必須返國投票,是目前不在籍投票的明確基本要求。
鍾佳濱批評,不在籍投票千萬不要在國民黨版下,變成「人不在場的投票」,有人代你投票。若是在中國執行投票,會在武警守衛下投票「比台灣辦婚禮還正式」,這會符合秘密投票原則?因此在中國儀式感十足、可信度極低,台灣人會想試試?
鍾佳濱強調,若國民黨認為可以做到「在投票所投票」、「在台灣投票」兩項條件,任何方案都考慮,也歡迎國民黨大聲論述要在北京設立台灣國家使領館,或許可以考慮國民黨版的不在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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