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趙姓網友在去年8月於彰化住處,使用電腦瀏覽臉書「黃捷高雄市議員粉絲專頁」,看見有其他網友留言謾罵黃捷,且自己也不喜歡黃捷,即在該粉絲專頁留言「黃捷高雄市議員 舔綠的垃圾」、「黃捷~變綠捷~~噁心的綠蛆~~滾~~~垃圾~~」等文字,黃捷的助理發現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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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趙姓網友沒有克制情緒,在臉書留言公然辱罵黃捷,貶損其名譽,所為實不足取,雖然趙坦承犯行,且有意願與黃捷調解,但遭黃捷拒絕,法官依公然侮辱罪處新台幣6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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