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今早舉行司法改革第二波法案說明記者會,會後針對吳思瑤昨斥成立調閱小組查陸漁船翻覆真相違憲一事,黃國昌受訪回應,建議吳思瑤將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從頭到尾仔細讀一次,「沒有那麼難理解」。

黃國昌解釋,立法院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檢察官調案卷;不是立法院不可以針對有違法的爭議,成立調閱小組,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命題,沒有那麼難理解。

黃國昌現場提醒民進黨,2013年9月針對馬王政爭,民進黨立委提案「針對九月政爭及違法監聽疑慮成立調閱委員會」,檢察官也介入調查,那時候司法程序在進行,為什麼民進黨那時候就可以成立,黃斥說「這是典型的綠能你不能示範」民進黨立委眼中毫無基本法治概念,對於法律解釋,完全配合政黨跟個人利益解釋,違反法律基本原則。

黃國昌也提到2017年10月慶富案,立委共同提案,財政委員會通過成立「獵雷艦採購案財政部所屬公股行庫等聯貸案」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當時檢調也正在偵辦調查,黃表示,真正的界線是,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後,不可以跟檢察官調偵查中的案卷,並不代表調閱小組不能成立。

黃國昌強調,調閱小組當然能成立,成立了以後,當然可以跟行政機關調閱會議內容、結論、相關調查報告跟文件等資料,「這是憲法的ABC」,他批民進黨立委為了阻礙立法院監督、護航行政部門,自我閹割國會調查權,惡意扭曲法律,凸顯法學嘗試不及格,亦扭曲法治觀念,讓人覺得非常非常遺憾,對於釐清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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