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網友去年2月初在臉書標記連勝文,內文提到「跪著舔中,除了中國國民黨,別人真的作不來,你更是樂在其中」,連勝文認為跟事實全然不符,並已侮辱人格權跟侵害名譽,尤其他現為國民黨副主席,一言一行代表國民黨,與中國有關言論更會被放大檢視,若縱容羅姓網友,將使他名譽權受到不同於一般民眾的嚴重侵害,故要求賠償新台幣50萬元。
羅姓網友則辯稱,連勝文當時和中國中共政治局常委王滬寧見面,是針對確定事實發表看法,且連勝文更身兼「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顧問,更曾陪同父親連戰會晤中共前後任總書記胡錦濤及習近平,成為唯一見過兩任中共最高領導人的國民黨新生代成員,更顯見連家與對岸交流頻繁,故他是基於事實合理懷疑推理,並非無的放矢。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政治人物與對岸交流屬於公共事務,是可受公評事項,應給予最大程度言論自由保障。故而判決連勝文敗訴,羅姓網友免賠,全案可上訴。
連勝文今出席《臺灣通史》原文加白話文注釋新書發表會,會前受訪時稱一定會上訴,「我們對於塔綠班的對抗,尤其個人人格權、名義權絕對不會退縮」,他會持續下去,繼續堅持到底,「我不相信民進黨的手可以伸進每一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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